具有本市正式户口或外省市户口(符合相关条件)的应届初三毕业生和年龄在十八周岁以下的往届生均可报名、报考。
热爱祖国、遵纪守法
达到录取分数线,且符合专业招生条件。
身体健康,无传染病,无重大病史,无精神病史。
考生报名时须持户口本原件、复印件,高中起点一年制考生报名时还须持高中毕业证原件、复印件。
在原初中校填报志愿,参加全市文化课考试,统一录取。
本人一寸红底免冠照片8张。
应届初中毕业生,年龄在15-20岁,身体健康,品德优良者均可报名。
学生毕业待遇:学生毕业后将获得国家承认的中等学职业技术学院或中等专业学校毕业证书,并由学校推荐就业或双向选择就业,还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报名参加当年的高职考试,升入大专院校继续深造。各专业学生如参加专业技术等级考证,费用自理。
学校负责为每一位毕业推荐就业(入校后签订就业推荐合同)
“湄潭县中等职业学校”的前身是“贵州省立湄潭实用职业学校”,由民国中央实验茶场与浙江大学联合创建于1943年,抗战胜利后,学校与当时的湄潭中学合并,解放后职校维持现状。上世纪六十年代后期,因历史原因办学曾一度中止。改革开放后,为顺应职业教育发展的需要,1986年8月恢复办学。恢复办学后的校名为“湄潭县职业高级中学”,2013年8月,更名为“湄潭县中等职业学校”。学校于2013年12月获“贵州省示范中职学校”称号,成为全省“9+3”计划中等职业学校“百校大战”的成员学校之一。
在全省各级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推进科教兴黔、加快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的今天,总结湄潭职高开放办学的经验,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 县委、县政府有远见卓识,长期重视职业教育,办了大量的实事。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40多次发文件,28次临校现场办公,给予政策优惠,为办学提供方便。各级先后共资助500余万元扶持湄潭职高办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