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本市正式户口或外省市户口(符合相关条件)的应届初三毕业生和年龄在十八周岁以下的往届生均可报名、报考。
身体健康,无传染病,无重大病史,无精神病史。
热爱祖国、遵纪守法
考生报名时须持户口本原件、复印件,高中起点一年制考生报名时还须持高中毕业证原件、复印件。
在原初中校填报志愿,参加全市文化课考试,统一录取。
本人一寸红底免冠照片8张。
应、往届初、高中毕业生
助学金:用于资助全日制在校学生中的品德优良、学习勤奋、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国家一等助学金4000元/人、国家二等助学金3000元/人、国家三等助学金2000元/人。
助学贷款:用于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在校期间的学费,保障其顺利完成学业。我院实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经政府同意由国家开发银行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办理的、由政府提供利息补贴和风险补偿的助学贷款。
奖学金:用于奖励全日制在校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主要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学院奖学金。(1)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2)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约占在校学生总数的3%)。(3)学院奖学金:凡学院成绩优秀的学生,一等奖学金1000元/学期、二等奖学金500元/学期、三等奖学金300元/学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