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爱祖国、遵纪守法
具有本市正式户口或外省市户口(符合相关条件)的应届初三毕业生和年龄在十八周岁以下的往届生均可报名、报考。
达到录取分数线,且符合专业招生条件。
身体健康,无传染病,无重大病史,无精神病史。
全免中职教育学费、国家助学金、免住宿费、特殊困难学生补助金、学院奖学金、企业奖学金、勤工俭学资助等。推行奖学金制度,每学年对成绩突出、品学兼优的学生给予奖励。
应、往届初、高中毕业生
考生报名时须持户口本原件、复印件,高中起点一年制考生报名时还须持高中毕业证原件、复印件。
本人一寸红底免冠照片8张。
在原初中校填报志愿,参加全市文化课考试,统一录取。
(一)听障班:红河州内7岁至12岁,无智力残疾,生活能自理,能适应学校生活的听障儿童均可报名。(需进行面试)
(二)视障班:红河州内7岁至12岁,无智力残疾,生活能自理,能适应学校生活的视障儿童均可报名。(需进行面试)
(三)智障班:招收建水县9岁至12岁智力残疾儿童,要求家长陪读,不住校。(需进行面试)
把学校办成学前教育现代化义务教育优质化、职业教育特色化的省内有影响的“特殊教育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