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届初、高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历者。
达到录取分数线,且符合专业招生条件。
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斜视、口齿清楚、智力正常、形体正常、体表无明显疤痕。
在原初中校填报志愿,参加全市文化课考试,统一录取。
本人一寸红底免冠照片8张。
考生报名时须持户口本原件、复印件,高中起点一年制考生报名时还须持高中毕业证原件、复印件。
电信学院;
应用电子技术,移动互联应用技术,软件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
经管学院;
旅游管理,物流管理,空中乘务,市场营销,会计,电子商务
师范学院;
英语教育,语文教育,数学教育,小学教育
土木学院;
园林技术,新型建筑材料技术,建筑工程技术,建筑装饰工程技术,建设工程监理,工程造价,工程测量技术
学前学院;
音乐教育,早期教育,学前教育
医卫学院;
助产,康复治疗技术,医学检验技术,药学,老年服务与管理,护理
艺术学院;
宝玉石鉴定与加工,广告设计与制作,社会体育,美术教育,动漫制作技术
智能学院;
新能源汽车技术,应用化工技术,工业机器人技术,汽车运用与维修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城市燃气工程技术,汽车营销与服务
应、往届初、高中毕业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