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到录取分数线,且符合专业招生条件。
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斜视、口齿清楚、智力正常、形体正常、体表无明显疤痕。
应届初、高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历者。
应、往届初、高中毕业生
在原初中校填报志愿,参加全市文化课考试,统一录取。
本人一寸红底免冠照片8张。
考生报名时须持户口本原件、复印件,高中起点一年制考生报名时还须持高中毕业证原件、复印件。
办学格局;办学条件规范化、人才培养专业化、专业设置市场化、学校管理科学化、就业安置具体化
学校校训;诚信、严谨、求实、创新
办学理念;以人为本、民主办学、依法治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