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本市正式户口或外省市户口(符合相关条件)的应届初三毕业生和年龄在十八周岁以下的往届生均可报名、报考。
热爱祖国、遵纪守法
达到录取分数线,且符合专业招生条件。
身体健康,无传染病,无重大病史,无精神病史。
应、往届初、高中毕业生
在原初中校填报志愿,参加全市文化课考试,统一录取。
考生报名时须持户口本原件、复印件,高中起点一年制考生报名时还须持高中毕业证原件、复印件。
本人一寸红底免冠照片8张。
家庭条件特别困难的,经个人申请、学校核实,学校提供勤工俭学岗位(100元/月),以确保在校学生不因贫困而失学。
贫困家庭学生(报名时需提供有关证明),全免学费;每人每年发放国家助学金1500元、学校助学金1500元,两年共发放6000元;
学校设立“常诚奖学金”,在校表现优异的学生(三分之一学生)发放现金奖励。其中最高奖学金为1800元/学年。
孤儿学生享受福利彩票公益金资助。具体资助政策以省民政厅、省财政厅文件为准。
就读我校的学生,全免学费;每人每年发放国家助学金1500元,两年共发放3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