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斜视、口齿清楚、智力正常、形体正常、体表无明显疤痕。
应届初、高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历者。
达到录取分数线,且符合专业招生条件。
1、省内外应往届初、高中毕业生
2、招生要求:对下列学生不予录取:A、传奇装异服者;B、男生戴耳环者;C、男女生染发者(颜色非黑);D、有纹身者;E、被其他中职学校开除者;F、曾被公安机关处罚、有不良记录史者。
应届初中毕业生,年龄在15-20岁,身体健康,品德优良者均可报名。
考生报名时须持户口本原件、复印件,高中起点一年制考生报名时还须持高中毕业证原件、复印件。
在原初中校填报志愿,参加全市文化课考试,统一录取。
本人一寸红底免冠照片8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