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年制高职专科学生,前三年按中专标准执行,后两年按联办高校标准收费,学费收取标准以发改委下发的文件为准,具体可咨询在线老师
榕江县中等职业学校培养模式相关的资料不详
1990年9月被省教委命名为“贵州省示范职业高级中学”,1991年1月被省政府确定为首批“省级重点职业高级中学”,并获国家教委、计委、劳动部、人事部、财政部联合表彰,授予“全国职业技术教育先进单位”荣誉。,2005年3月,被省扶贫开发办确定为贫困地区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雨露计划”基地县级教学点。
身体健康,无传染病,无重大病史,无精神病史。
具有本市正式户口或外省市户口(符合相关条件)的应届初三毕业生和年龄在十八周岁以下的往届生均可报名、报考。
热爱祖国、遵纪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