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每年秋季面向全县招收年龄为6——15周岁的残疾儿童少年。
年龄在6——15岁之间,生活能自理的聋哑、弱智儿童少年均可报名上学。
对学生实施全面发展的基础教育,补偿生理和心理缺陷,使他们在德智体诸方面生动,活泼,主动的得到发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基本的文化知识,健康的体魄和一定的生活能力,社会交往能力,掌握初步的劳动技能,为他们适应社会生活成为社会主义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奠定基础。
学校管理严格,并配备专业的特殊教育教师教学。对学生实施全面发展的基础教育和康复教育,补偿生理和心理缺陷,培养生活自理能力、社会适应能力和就业能力;掌握初步的劳动技能。毕业生就业形势非常好,供不应求。
毕业生学校推荐就业,有条件的可升入高中、大学继续学习。